网站首页 | 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新 闻药 品中 医医 院科 室医 生旅 游校 园 健康饮食不孕不育健康咨询休闲娱乐
男 性女 性育 儿老 人保 健疾 病两 性心 理 家庭医生健身减肥健康博客论坛社区
  生活常识 | 健康指南 | 饮食起居 | 美容瘦身 | 疾病预防 | 修身养性 | 情绪调摄 | 世界见闻 | 心理诊所 | 情感世界  
 位置: 河南健康网  >> 疾病预防 >> 炎热天须防红眼病

炎热天须防红眼病

[ 来源:39健康网     点击数:     更新时间:2008-11-3    进入论坛 - 博客 - 健康咨询
 笑傲人生的抗癌“铁人”----李自
 笑傲人生的抗癌“铁人”----李自
关键字:预防,红眼病,疾病预防
核心提示:[“红眼病”一般每隔4-5年周期性暴发,今年距上次红眼病暴发刚好5年,加上今年提前入夏,红眼病随时都会提前暴发。]

    

炎热天预防红眼病爆发

  患者前来就诊而且越来越多,广大市民应及早预防

  警钟:一家三口齐齐染病

  昨天,市民李先生拖着老婆和小孩急急忙忙地跑到附近的医院眼科就诊,一进诊室医生就见到一家三口六只眼睛全部红通通,其中两个大人的眼睛甚至已经肿了起来。详细检查后发现他们患典型的“家族式红眼病”。

  近两周,‘红眼病’病人明显增加,甚至一周就收到几十例。“红眼病”暴发周期为4~5年,今年距上次暴发刚好5年,而且今春转暖快、温度高、湿度大、致病微生物繁殖生长快。医生预计,“红眼病”发病较往年来得早,很可能引起较大流行,市民要做好预防措施。

  途径:公共场所播“毒”快

  急性或亚急性细菌性结膜炎俗称“红眼病”,一般多发于夏秋季节,它主要的传染途径是接触传染,健康人接触“红眼病”病人接触过的物品,如公共汽车扶手、电梯按键、钱币、药物等,再触摸自己的眼皮就可传染发病。

  纠正:至于坊间很多人误认为一看“红眼病”病人,自己的眼睛就会被感染是毫无道理的。

  预防:游泳前后眼药水预防,日常勤洗手莫揉眼

  预防主要是打断接触传染环节,“红眼病”病人要严加消毒隔离,包括眼部用药过程的隔离和患者洗脸用品的煮沸消毒,以避免交叉传染。

  另外,游泳也是红眼病传染的途径。医生建议,游泳前后适当滴一些眼药水,有利于预防红眼病。如果游泳后出现了眼部分泌物异常,有异物刺扎感和长时间眼球发红的情况就要及时到医院检查,及早发现及早治疗。

  此外,发生“红眼病”时,眼睛发红,病人通常会自觉有异物感、灼痛、畏光、流泪,细菌还会引起大量脓性分泌物,要勤洗手,莫过多揉眼。

  

炎热天预防红眼病爆发

  治疗:一般具有自限性

  本病一般具有自限性,即使不予治疗也可在10-14天痊愈,用药后可在1-3天恢复。但因为葡萄球菌引起者,易并发眼睑皮肤的炎症,使本病慢性迁延(睑结膜炎)。治疗时,可根据致病菌选择最有效的抗生素滴眼液,睡前涂抗生素眼膏,分泌物较多时宜用生理盐水冲洗结膜囊,并发角膜炎时应按角膜炎治疗原则处理。对伴有咽炎或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的患者和流感嗜血杆菌感染的儿童,应同时口服抗生素。但要注意用药的适应症和副作用,特别是氯霉素以及喹诺酮类药物的使用。

  注意:传染性极强,患者要自保保人

  该病传染性极强,尤其是儿童生性好动,如不注意预防,往往一个孩子得病了,很快就会蔓延全家或这个幼儿园。因此,要严格搞好个人卫生和集体生活。提倡勤洗手、洗脸和不用手或衣袖拭眼。急性期患者需隔离,以免传染,防止流行。一眼患病时应注意防止另眼患病。切忌患眼不能遮盖,否则会加重病情。

  小编提醒:尽管该病有自限性,但要与其它可导致“红眼病”的疾病相鉴别。如淋球菌性结膜炎、角膜炎、虹膜睫状体炎以及青光眼等,如不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,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视功能损害,甚至失明。因此,要及时去医院就诊,以免耽误治疗。

  • 上一篇文章: 预防肝炎该怎样饮食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夏天要严防传染病
  •  相关新闻:
     
       栏目推荐  

    没有健康文摘
     手足口病预防指南
     流行性感冒该怎样预防?
     红眼病的症状与预防方法
     远离过期食品,预防食物中毒
     预防流感的好习惯你有吗?
     预防人禽流感有招数
     流感该怎样预防?
     夏季小儿传染病怎样预防?
     夏天要严防传染病
     炎热天须防红眼病
     预防肝炎该怎样饮食
     季节交替该怎样预防流感?
     预防颈椎病,从年轻开始
     预防颈椎病必做的动作
     眼睛不舒服,可能是颈椎病
       热点图片  

    如何体验最佳的性高潮

    女性的生理“门户”

    30岁的女人多吃点葡萄

    夫妻性爱禁忌
       健康咨询  
       论坛精华  

    网站简介 | 网站地图 | 广告服务 | 设为首页 | 加入书签 | 诚征代理 | 分站招商 | 人才招聘 | 友情链接 |
    河南健康网常年法律顾问
    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:彭崇志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007527395
   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:秦超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323719256
    @版权所有: 河南健康网        地址: 中国·郑州嵩山北路292号
    电话:0371-67570312   传真:0371-67570360   E-mail:hnjkw@163.com
    服务声明:本网站旨在提供医疗健康资讯,不能作为诊断及治疗的依据! 豫ICP备07501494号